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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房金干〔2020〕2号
关于宋梅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办事处、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宋梅花同志为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负责人;
刘恩明同志为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