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已于今年11月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上线,我市缴存人在市外购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单笔或按月约定提取。
本月8号,已有多名签署了按月约定提取协议的缴存人公积金提取金额自动到帐。但是也有部分缴存人提取失败,是什么原因呢?
提取日(每月8号)不在协议约定时间范围内。按月约定提取可提取金额是根据上月还款金额计算,如提取日不在协议日期范围内(约定提取开始与结束日期),将无法查询到上月还款信息。
缴存人公积金贷款期限为2025年12月1日至2036年11月30日,签订按月约定提取协议,约定提取开始日期选在2026年1月8日前(不含当天),约定提取结束日期选在2036年12月8日后,还贷期间所有还款金额均可按照报销模式予以按月对冲。
约定提取开始日期可选择申请当天,约定提取结束日期可选择贷款约定到期日的下一个月8号之后。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按月约定提取可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同时缴存人个人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500元。
有在途的其他提取业务。如缴存人办理了其他类别的提取业务且尚未办结的,系统将不能发起按月约定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