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层级:市、县两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情形】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建缴且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
2.在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无尚未结清的贷款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且未发生贷款逾期
3.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租赁普通商品房、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批准。
五、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银行账号
3.婚姻关系证明
4.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六、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登录吉安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s://zfgjjwt.jian.gov.cn/ish),点击“我要提取”选择“租房提取”即可办理。
(二)申请人关注“吉安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租房提取”办理。
(三)申请人登录吉安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租房提取”办理。
为满足不会线上操作的申请人提取需求,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办理。缴存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公积金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申请即可。
七、受理模式:
全程网办支持实时办理。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收件的,“收件地”窗口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该事项需要原件归档,需邮寄原件)。联系方式:0796-8241996。
八、办理流程: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收到“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转来的租房提取信息→业务受理→业务审批→转账付款。
九、办理时限:全程网办提取资金实时到账,异地代收代办1个工作日。
十、办理结果反馈:业务办理成功的,吉安中心向申请人手机发送短信;业务办理不成功的,吉安中心电话联系申请人告知原因。
十一、是否收费:否
十二、咨询电话:0796-12329